1.負責局機關思想政治教育、精神文明建設、行風、思想作風建設。
2.負責局管干部的考察、考核和老干部管理服務工作。
3.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、人事、勞動工資管理。
4.承辦局機關并指導直屬單位的養老保險、勞動保險、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事務。
5.負責本系統職稱評審、聘任的有關工作,擬訂教育培訓規劃、計劃,組織本系統干部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。
6.組織本系統科技項目評報、科技成果推廣應用。
7.負責全系統隊伍建設和行政監察工作。
1.負責局機關思想政治教育、精神文明建設、行風、思想作風建設。
2.負責局管干部的考察、考核和老干部管理服務工作。
3.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、人事、勞動工資管理。
4.承辦局機關并指導直屬單位的養老保險、勞動保險、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事務。
5.負責本系統職稱評審、聘任的有關工作,擬訂教育培訓規劃、計劃,組織本系統干部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。
6.組織本系統科技項目評報、科技成果推廣應用。
7.負責全系統隊伍建設和行政監察工作。